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珠海园区二级单位团委工作考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9日

各二级单位团委:

根据团省委《关于做好2022-2023年岁末年初团的基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基层团组织书记答辩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规定,校团委决定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园区2021-2022学年二级单位团委

工作考评(以下简称“工作考评”)。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期

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

二、开展对象

    二级单位(分校学院(部)/校区书院)团委

三、答辩评议考核内容

围绕二级单位团委2021-2022学年在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和2023年工作计划进行答辩,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包括党史学习教育、“青年大学习”“灯塔工程2.0”“青马工程”“团干讲党团课”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育人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2.提升团的组织力“命脉工程2.0”推进情况。包括年度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基础性团务工作开展情况;团干部选优配强和教育管理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阵地建设等情况。

3.联系服务学生及维护学生权益工作情况。结合二级单位实际,围绕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团学组织工作能效发挥的情况。

4.围绕中心工作、提升大局贡献度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情况,“两帮两促”“千校万岗”等项目开展情况,带领团学骨干在“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发挥青春力量等。

5.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情况。包括贯彻“党管青年”原则、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党建带团建”落实情况;落实高校共青团、学生会改革工作等。

四、答辩评议考核流程

1.前期准备阶段:二级单位团委书记对照工作考评主要内容和任期目标开展调研检查、总结经验、查摆不足,提出2022-2023学年工作计划或努力方向,并认真撰写提交工作报告(参考模板详见附件)。工作报告要简明折要,突出重点,以实例和数据说话。

2.评议考核阶段:拟定于2022年12月29日通过现场会议的形式进行答辩。现场答辩过程可结合课件进行展示。答辩将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

3.总结提升阶段:二级单位团委书记针对工作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梳理,并明确整改落实举措和时间。校团委将认真做好等次评定、结果反馈和综合运用工作。

五、其他事宜

请二级单位团委书记于2022年12月22日(周四)12:00前将工作报告(电子版,3000字以内)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邵博菡老师处,答辩具体时间拟定于12月29日上午,地点等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邵博菡

联系电话:0756-3683059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

 

 

附件:

 

答辩报告模板

XXX团委主要负责同志)

 

校团委:

本人XXX,自XXXX年X月起任XXX团委XXX(职务)。现按照《基层团组织书记答辩评议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要求,代表XXX团委将2021-2022学年开展工作情况作以下答辩报告。

一、2021-2022学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注意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

2.提升团的组织力“命脉工程2.0”推进情况。

3.联系服务学生及维护学生权益工作情况。

4.围绕中心工作、提升大局贡献度开展情况。

5.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三、2022-2023年工作计划

......

                                  报告人: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