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团委关于2023年暑假赴香港大学、澳门大学开展实践研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0日

 


各书院团委、各学院(部)团委、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

为助力学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提升,促进园区团学骨干拓宽国际视野,校团委拟于2023年暑假赴香港大学、澳门大学开展实践研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项目简介

    1.学习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14日(暂定时间)

    2.学习地点:香港大学、澳门大学

    3.参与人数:40人左右

    4.课程主题:青年领导力提升,采用案例式全英文教学

    5.具体行程:详见附件1

    6.费用:项目课程费用15800元(人民币),校团委承担1万元,学生承担5800元。港澳通行证签注费、三餐饮食等其他费用自理。

    7.交通和住宿:学员统一安排入住香港、澳门市区的酒店,两人一间。团队在港澳的集中出行统一乘坐大巴。住宿、大巴费用由项目课程费用涵盖。

  2. 人员选拔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一国两制”,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目前或曾经担任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直属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团支书、班长和青马班学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任职时间长、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

    3.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4.上一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须在本班级或本专业前50%;

    5.具备较好的英语读写听说能力;

    6.具有较强组织协调、团队协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

  3. 团队出行要求

    1.提高自身安全意识,遵守内地和港澳法律法规;

    2.服从带队教师管理,积极配合带队教师工作;

    3.遵守项目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脱离团队单独行动,若遇特殊情况不能随队开展学习的,须提前向带队老师请假;

    4.入选项目成员后须提交《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公派赴境外交流学习家长同意函》、签署《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公派赴境外交流学习承诺书(短期)》;

    5.每晚按时归寝,不得私自调换住宿房间;

    6.不服从管理影响本次学习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作出相应处置。

  4. 名额分配

单位

分配名额

乐育书院团委

3

会同书院团委

3

知行书院团委

2

弘文书院团委

2

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

2

珠海分校各学院(部)团委

9

珠海校区、分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珠海校区、分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与青马班学员

19

注:本次选拔不含2023届毕业生

五、报名方式

1.单位推荐

各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好人员选拔推荐工作,于4月7日(周五)中午12:00前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报名表(附件2)和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xtwshsjb2023@163.com,邮件命名格式:2023年暑假赴香港大学、澳门大学开展实践研学活动报名表/汇总表-单位;纸质版报名表提交至励耘街5号校团委办公室102。

2.个人自荐

珠海校区、分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珠海校区、分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与青马班学员符合条件者可通过自荐方式报名。于4月7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xtwshsjb2023@163.com,邮件命名格式:2023年暑假赴香港大学、澳门大学开展实践研学活动报名表-姓名;纸质版提交至励耘街5号校团委办公室102。

 

若有疑问,请咨询校团委丁老师,0756-3683543;社会实践部周同学,13751229633(微信同号)。

    附件1:2023年暑假赴香港大学、澳门大学开展实践研学活动日程安排(暂定).docx 

    附件2:2023年暑假赴香港大学、澳门大学开展实践研学活动报名表.docx 

    附件3:2023年暑假赴香港大学、澳门大学开展实践研学活动单位推荐汇总表.xlsx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